2011年最给力的婚恋新主张

http://love.cnnb.com.cn    义务红娘网     2011年05月18日

 1、婚前购房属个人,男人嚣张女人气短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意见稿第11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对此,国内资深婚恋专家、中国红娘资深婚恋指导师严山表示:这条规定,势必导致男女双方心态上的大转变,女性的婚姻危机感越来越强烈,也会越来越独立和强势。

 2、新《婚姻法》:“小三”会被追究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同时网上热议的追究“小三”侵权责任,被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教授否认。

 3、“剩女”不再剩,“闪婚”或成潮流
  
  大S和汪小菲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结婚。从相识到结婚,汪小菲与大S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自己的终身大事。对此,国内资深婚恋专家、中国红娘高级婚恋指导师许虹说:黄金剩女大S成为剩女爱情模板,同时给了剩女们一剂强心针,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4、“电视相亲”其实就是一场秀,广电总局“该出手时就出手”
  
  随着相亲类节目的热播,节目中嘉宾的出位言论,嘉宾身份的真实性等,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作秀成分高,多数相亲者借节目出位,相亲节目俨然成为了娱乐节目。
  
  为此,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规范管理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的通知》,多家省级电视台停播相亲节目,或对节目进行整改。江苏卫视回应:将认真学习总局的管理规定,把好话题关、嘉宾关、内容关、主持关、播出关,进一步进步节目品德。
  
 5、“围脖”征婚,“围”出幸福
  
  微博掀起了一股新平台的征婚热潮。
  大嘴美女姚晨为好友谢楠微博征婚、钟汉良第一篇微博即是自我征婚、韩乔生为美女化妆师微博征婚……微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关注的焦点,人们可以在微博上发表自己任何想法,那么微博征婚的出现也就是在意料之中的了。

 6、新时代企业家征婚标准:欲进豪门,先配八字
  
  现如今,八字好旺夫相已成为企业家选择婚姻对象的重要指标之一。

  据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当代企业家的择偶标准零零种种,主要包括形象好气质佳、有学识有内涵、弃事业爱居家、有相同价值观等,其中最令记者吃惊的是,曾经很“土”的行为——合八字,如今却列入了企业家们的择偶标准。对此,中国红娘运营总监罗仙林表示:“八字”说越来越受到现代年轻人的追捧,其根本原因在于对幸福感的把握度越来越低。
  
 7、六成女大学生愿嫁“富二代”,“穷二代”被判无妻?
  
  《广州女大学生价值观调查红皮书》显示,59.2%的女大学生愿意嫁给“富二代”,理由是可少奋斗很多年,超过总数的一半;另外,近半女大学生有意嫁给铁饭碗。
  
  这说明经济实力和经济条件已经成为女大学生择偶、恋爱、结婚的重要因素。她们对于自己的择偶婚恋,加入了时代的元素——经济考量,这是与时俱进的一种表现。“近六成大学生有嫁给富二代的意愿是社会现实的写照”,家庭教育专家刘树谦表示,“女大学生愿意嫁给富二代不一定是不讲心不讲情,她们还是希望能找到彼此有心灵呼应的、有爱情的富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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